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对口支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24年学校对口支持单位: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学术不端行为;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及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各专业招生条件
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4.工作单位同意推荐,硕士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同意接收;
5.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6.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及以上;
(2)WSK成绩合格;
(3)雅思5.5分及以上;
(4)托福70及以上;
(5)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独立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发表SCI论文一篇。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其中到我院和学校脱产学习(包括课程学习、临床技能及(或)科研能力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8个月。
四、招生专业及导师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和流程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9:00-7月18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专项”,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温馨提示: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在“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我院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若未提交视为报名无效,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检查核实是否提交完成。
1.第一类材料
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在职学硕-姓名”:
(1)报名信息表(注意:报考我院考生需要完成《报名信息表》中“导师意见”及以上内容);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或博士学位证;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
(6)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
(7)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8)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2016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
(1)发表科研论著(英文:文章全文+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中文: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全文);
(2)主持科研项目批文、项目任务书;
(3)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4)发明专利批文、证书;
(5)科研成果奖获奖证书。
考生只需提供符合《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在职研究生学术水平评分标准》要求材料,同时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可靠,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第二类材料
上传电子版和邮寄纸质版《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考生学术成果清单》,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第8条对应。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规则
1.确定拟录取名单
(1)若报考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直接拟录取。
(2)若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根据考生提供的2016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的科研论著、获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等科研业绩进行量化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规则参照《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4年在职研究生学术水平评分标准》按科研业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若考生科研业绩相同,再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排序:
①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②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③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二)发表的SCI论文单篇最高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④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核心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⑤以主要通讯作者或独立第一作者发表的CSCD扩展文章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⑥依次按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主持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的等级和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2.导师与考生互选
进入各学科初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原则由申请人报考的导师按照科研业绩成绩由高到低选择考生。未被报考导师录取者,我院将在考生报考的二级学科内进行导师调剂,若考生服从调剂,且导师同意接收,则师生双选完毕;若考生不服从调剂或报考导师不同意接收,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在本学科的未录取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直至完成招生指标。
七、其他
1.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校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和医院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3.学费、培养和授位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执行。
4.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导师应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作为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负责。申请学位人员如出现学术不端、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等培养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学校和医院将对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八、监督和复议
我院纪委对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院在职申请学位招生工作有疑问,申请人可通过纪委及(或)研究生管理处进行申诉。
研管处联系电话:023-89012704(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
研管处联系邮箱:2996643699@qq.com。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