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5年 “5+3”一体化学生转入研究生阶段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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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5+3”一体化学生转入研究生阶段复试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医教协同目标,提高“5+3”一体化人才培养质量,在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以下简称“我院”)2025年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保证复试各环节间衔接有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试工作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高质量地完成“5+3”一体化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下简称“转段”)工作。

转段生纳入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程序,招收“5+3”一体化研究生占导师本人及科室的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每位导师至多招收1名

二、转段对象

1.2020级“5+3”一体化学生。

2.在2025年6月毕业的往届“5+3”一体化学生。

注: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申请外,其他学生均可以跨学院、跨专业申请。

三、接收专业及导师

详见附件1。

四、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724-726

公布我院各专业及导师招生情况(见附件1

7299:00-73018:00

考生填报志愿(提交申请表)

731日前

完成材料审核

82日前

公布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

85-812

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完成各专业转段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813-819

我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9月1日前报学校研招办

五、复试相关要求

(一)填报志愿

1.考生须于2024年7月29日9:00-7月30日18:00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提交报名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登录(用户名为短信发送的报名号,密码为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后按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填写第一志愿信息。

2.系统上传材料要求:考生将材料1和材料2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到申请材料,文件命名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方向+姓名+联系方式”。注意:文件大小100M以内;上传的材料清晰、规范且完整;材料1-2缺一不可:

材料1.《重庆医科大学2025年“5+3”一体化学生转段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

材料2. 本科成绩单(提交系统导出版本)。

3.填报志愿必须按照要求,填报的院系、专业及导师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25年接收“5+3”一体化学生专业、导师一览表》中公布的各领域及导师中选择。

4.对填报我院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审核后,审核结果及各专业复试具体安排在我院官网进行通知(https://www.hospital-cqmu.com/gzb/yxjy/yjsjy/zsgz.htm),请各考生及时追踪结果。

(二)复试形式及流程

各临床科室统一组织线下面试

1.复试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科室指定候考室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考生上交通讯设备,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考生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到达指定考场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

1.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英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心理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六、录取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二级学科(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学科)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申请人数较多的学科可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2.第一轮复试结束后,未录取的学生由科室根据第二志愿再次组织面试,直至最终录取。

3.考生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各二级学科(专业)复试结束后24小时在我院将官网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并无异议,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复试录取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复试后向他人泄露本次复试考题相关内容者;

(5)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6)考生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按百分制计算);

(7)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按院系安排提前做好复试相关准备,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复试专家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有非法操作等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刑法修正案》(九)、《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三)所有拟录取的转段考生将在普通推免生接收工作阶段还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接收待录取通知等事宜,按工作程序完成国家系统的招生录取流程。后续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八、监督和复议

(一)我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对外公布我院咨询和申诉渠道。

(二)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录取。

(三)如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023-68486606;

重医附一院研究生管理处办公室电话:023-89012704;

重医附一院纪检室电话:023-89012445。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对我院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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