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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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相关研究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2年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1.统招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2022620-2022年7月20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统一组织。

2.统招专业学位学位硕士: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由各科室自行组织。

二、考核对象

1.2021 统招博士硕士研究生、留学生(不含直博生)。
2.已办理进入课题未开题的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3.部分未开题或者更换课题未重新开题的往届统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生、在职研究生。

三、开题报告主要内容

1.立题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课题研究方法及关键技术路线;

4.协助导师的具体指导人员配备情况和完成课题的条件;

5.课题经费预算;

6.研究进度及具体时间安排;

7.有无创新性、研究成果有无可能在国外高水平杂志发表(博士生要求)。

四、评议程序及标准

1.专家小组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开题专家小组要求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3~5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专家小组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

2.专家组组长主持开题报告会:研究生用PPT陈述开题报告内容(硕士6分钟、博士8分钟);专家小组指导6分钟。

3.专家小组查看研究生的《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1-1),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附件1-2)、《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指标》(附件1-3);《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1),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附件2-2)、《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指标》(附件2-3)进行评分,并提出是否同意开题的审查意见。对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从选题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是否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及应用价值,是否为本学科前沿或重要课题,能否做出创造性成果等方面加强评议。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开题应重点考查是否具有专业应用价值,其中临床类研究生还应重点关注是否为临床研究。

4.研究生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原开题报告修改并经导师同意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开题报告计划表”和“开题结果录入”

五、组织管理

1.研究生开题前准备: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收集有关文献资料,参加科学研究预实验(或试验或调查),写出文献综述(不少于3000字,综述参考文献引用不能少于30篇,其中博士研究生近5年文献占比不低于50%,外文文献比例不低于50%),确定研究课题后方可开题。

2)研究生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经导师审查并签署初步意见后,方可在开题现场提交给评议专家。

3)如无法按照培养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开题,需延期参加开题报告评议。延期开题的研究生,毕业时间延迟相应时间。

4)开题报告评议结束后,研究生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完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

2.对导师的要求: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学生培养全程的指导,保证培养计划按进度实施。导师要特别加强对学生选题、可行性预实验等环节的指导,减轻学生选题中承担的风险;应严格审阅开题报告书和文献综述,并对其内容负最终责任。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开题报告会,以确保和评审专家的有效沟通和全面交流,落实专家的整改意见。

六、评议结果及处理

1.评议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暂缓通过、未通过四类(专家评分平均分80分以上为通过;60-80分之间专家可结合实际情况判定为修改后通过或暂缓通过;低于60分为未通过)。评议结果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

2.暂缓通过者半年后重新开题,延迟半年毕业;未通过者一年后重新开题,延迟一年毕业;无故不参加开题者参加下一年开题,延迟一年毕业。

3.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科室在考核完成后一周内报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2-1)纸质版、《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分表》、(附件2-2)纸质版、“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5)纸质版及电子版至研究生管理处807室杨念老师处。

七、更换课题

1.为确保课题顺利实施,开题前应充分准备,导师及开题小组严格把关。原则上开题后不再更换课题,特殊情况需更换课题的,研究生须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更换课题申请审批表》(附件1-6)、《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更换课题申请审批表》(附件2-6),经导师同意后,向研究生管理处提出更换课题申请。

2.更换课题须重新开题者,需经研究生管理处批准同意后由我处重新组织,并重新报送开题材料至我院学术委员会审核。

3.更换课题产生的开题评议相关费用和带来的后果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八、复议

1.学生或导师对评审专家组的结论有异议,可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复议申请表》(附件1-7)、《重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复议申请表》(附件2-7),在评审书面意见正式下达后三天内向我院研究生管理处提出复议申请,我处一周内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申请。导师未参加开题报告会的,原则上不能提出复议申请。

2.研究生院对复议申请审核后决定是否复议。

3.复议由我院研究生管理处在一个月内组织3-5名校内外专家采用现场或通讯评审的方式进行复议,并报我院学术委员会裁定。

4.复议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中申请,导师审核,系统申请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6月12日18:00研究生教育教学系统中申请流程:学生申请→导师审核→院系开题报告考核小组维护→院系进行开题报告小组分组→院系打印各组名单并组织专家检查→院系/小组秘书录入考核结果。

统招博士、学术学位硕士、留学生、在职研究生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89012704

统招专业学位联系人:杨念老师   电话:89011845

 

研究生管理处

2022年5月31日

附件.docx

重医大文〔2018〕318号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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