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立项和科学性审查

发布时间:2025.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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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范围:所有我院为组长单位的涉及人体(包括只使用组织标本、病历信息的研究,问卷调查和教学改进等研究)的纵向课题、横向课题、自拟课题和研究生课题。

(二)课题分类:

纵向课题: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市厅级。如国自科、市自科、科卫联合等项目

横向课题:是指企事业单位、民间机构等委托我院相关人员所开展的合作研究。如基金会项目,其他医院为组长单位本院为参研单位的项目。

自拟课题资助,研究者自己发起的项目

研究生课题:需完成开题

)科学性审查分类

会议审查本院为牵头单位的单/多中心的干预性研究按时间表1个月/次收资料(电子版材料需提前发送邮箱cyyycrd@126.com审核)

快速审查本院为牵头单位的单/多中心的风险2级的临床研究每周三收资料

免除审查其他医院为组长单位,本院为参研单位的临床研究和本院为牵头单位的单/多中心的风险1级的观察性研究每周三收资料

)科学性审查会议审查收资料安排表

日期

科学性会议审查受理时间

伦理会议审查接收资料日期

伦理审查会议日期预计

20251

2025.01.02-03

2025.01.14-15

2025.01.13

20252

2025.02.10-11

2025.02.18-19

2025.02.24

20253

2025.03.05-06

2025.03.18-19

2025.03.17

20254

2025.04.01-02

2025.04.15-16

2025.04.14

20255

2025.05.07-08

2025.05.20-21

2025.05.19

20256

2025.06.03-04

2025.06.17-18

2025.06.16

20257

2025.07.09-10

2025.07.22-23

2025.07.21

20258

2025.08.06-07

2025.08.19-20

2025.08.18

20259

2025.09.10-11

2025.09.23-24

2025.09.22

202510

2025.10.10-11

2025.10.15-16

2025.10.20

202511

2025.11.05-06

2025.11.18-19

2025.11.17

202512

2025.12.03-04

2025.12.15-16

2025.12.15

(五)立项申请:

1.资料准备按如下分类将电子版资料发科研处临床研究管理部邮箱cyyycrd@126.com审核,邮件命名“项目负责人-科室-题目-第几次提交”。

横向和自拟课题研究者需按照《IIT项目立项清单》(附件1.8.1)要求准备立项资料

纵向课题①科学性审查申请表(附件1.2.1);②任务书,③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9.1);④科学性审查批件(附件1.12.1);⑤医学研究备案截图。

开题通过研究生课题①科学性审查申请表(PI填导师)(附件1.2.1);②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的带有成绩的开题报告;③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9.1);④科学性审查批件(附件1.12.1);⑤医学研究备案截图。

2.PI负责组织研究团队成员在国家卫健委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进行预备案登记,多中心研究由牵头单位协调研究者负责登记备案,分中心予以确认加入该试验并提交分中心伦理批准材料等相关材料

3.审核通过后,根据科研处回复的科学性审查类型为会议审查、快速审查或是免除审查准备资料(会议审查/快速审查1原件+2份复印件,免除审查1份原件)

4.项目组将纸质版立项资料按要求递交到科研处(所提供资料需主要研究者和科室主任签字,若有单位实体资助需单位盖章)

(六)科学性审查复核审查

1.研究者需按照《科学性审查复核审查送审资料清单》(附件2.2.1)要求准备复审资料,先电子版资料发科研处临床研究管理部邮箱cyyycrd@126.com审核

2.审核通过后,准备纸质资料1份原件+1份复印件递交到科研处

(七)项目变更

对涉及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主要研究终点、统计方法以及研究参与者等实质修改的,应当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并重新进行科学性审查。

1.研究者需按照《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变更申请清单》(附件3.2.1)要求准备变更资料,先电子版资料发科研处临床研究管理部邮箱cyyycrd@126.com审核,邮件命名“项目变更-项目负责人-科室-题目-第几次提交”。

2.审核通过后,根据科研处回复的科学性审查类型为会议审查、快速审查或是免除审查准备资料(会议审查/快速审查1份原件+2份复印件,免除审查1份原件)

3.项目组将纸质版立项资料按要求递交到科研处(所提供资料需主要研究者和科室主任签字,若有单位实体资助需单位盖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科研处张越023-8901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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