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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公布 重医附一院为重庆市牵头单位

发布时间: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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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下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确定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的通知》, 公布各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单位,重医附一院为重庆市唯一一家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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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重庆)启动会”在重医附一院召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为重医附一院授牌。据悉,此次会议是“省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牵头单位名单”发布后全国首个召开的启动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市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技术重庆专家组”成立,专家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家慢性呼吸疾病防治办公室、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健康教育所、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重医附一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等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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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医附一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作为重庆市首批重点慢性病防治中心(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牵头单位)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

 

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幸福呼吸”中国慢阻肺分级诊疗规范化推广项目,参与国家级老年慢病医联体项目《中国慢性呼吸疾病患者膳食及营养状况调查》,建立并完善以支气管哮喘、COPD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为代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全流程防治体系模式。

 

普及慢性呼吸系统疾病以及烟草相关呼吸道疾病防治知识,加强 COPD、支气管哮喘危险因素研究,全面推进了以 COPD 和支气管哮喘为代表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早诊早治工作,并在基层医疗单位中推广支气管哮喘、COPD 规范化诊疗流程。

 

编制区域常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管理指南、专家共识,高度重视气道疾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全程管理,承担国家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在重庆地区牵头国家“幸福呼吸”“红围巾”等慢性气道疾病规范化管理项目,并针对难治性慢阻肺、哮喘患者开展了肺减容、气道热成型术,大幅减少了慢性气道疾病患者的致残率、致死率,显著提升了患者生活质量和生存期。

 

重医附一院作为重庆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牵头单位”,将充分发挥区域引领作用,联合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重庆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相关工作任务,不断提升重庆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水平,扎实推进重庆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 | 胡显俊

编辑 | 龙利蓉

排版 | 宁宇琪

校对 | 姜佳妮

审核 | 郭述良 邓兴宇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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