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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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院目前仅办理精神病类、器官移植类特病。

1.挂相应专科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号;

2.患者或代办人(持患者签署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患者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进行特病鉴定,为符合特病标准的患者出具《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3.携带上述资料到医院医保窗口办理;

4.患者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自助机、拨打12393热线电话、医保局及医院人工窗口查询特病资格。

 

注意:异地患者请咨询参保地特病办理流程。

 

二、其他特病申办流程

1.查询特病鉴定医院。患者微信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下方“服务大厅”注册登录后,点击主页下方“服务”,下拉至“便民查询”找到“特病鉴定医院查询”,点击进入后选择对应医保区划查询鉴定医院。具体查询流程见下图:

 

2.患者按鉴定医院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选定的特病鉴定医院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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